【财华社讯】锦艺集团控股(00565.HK)二零二一年年度业绩公布,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产生亏损约港币227,892,000元(二零二零年:港币35,713,000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同日,毛利率约56.4%(二零二零年:60.1%)。不派息。
本年度亏损率为120.8%(二零二零年:22.4%)。亏损及亏损率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均幅下降乃主要归因于COVID-19疫情持续,公司收到第股东光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提名函,导致集团投资物业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的公平值幅减少约港币260,550,000元(二零二零年:港币77,778,000元)。
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提名蔡敏男先生接替殷连臣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举报/反馈,集团录得收益约港币188,634,000元(二零二零年:港币159,547,000元),较二零二零年增加约18.2%。集团之收益包括已收及应收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租户之每月租金、管理及营运服务收入。本年度收益增加乃归因于受COVID-19疫情影响,于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九月期间,按不同基准减免因监管政策强制关闭的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2名租户(二零二零年:280名租户(包括短期租赁租户))的租金、管理及营运服务费用,总额约港币697,000元(二零二零年:港币17,705,000元)。此外,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生物科技分类概无录得收益,原因为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以来,二酚生产批准仍在申请,商业生产尚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