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取消对所投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外信用评级要求。(二)保险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0%(含)以上且具备(或受托人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遗漏。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为实现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发展、提升海外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化债务结构,投资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主体和债项,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以下简称“SFHI 2021”)在境外公行12亿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21年11月17日,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或相当于BBB级以上的信用级别。(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SFHI 2021在境外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本次债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投资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含)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信用级别,上市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本次债券的发行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SFHI 2021。
2、担保主体: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方式及规模:12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固息债券。
4、发行币种:美元。
5、债券要素:
■
注:以上债券均为每半年付息一次。
6、发行对象:此次发行遵循美国证券法S条例,其发行人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含)或相当于A级以上的信用级别:1.不满足(一)或(二)所述条件;2.存在重风险隐患或被银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3.被依法托管或接管;4.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含)信用评级以下的企业(公司)债券账面余额,面向美国以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
7、债项评级:A3/A-/A-(穆迪/标普/惠誉)。
8、担保主体评级:A3/A-/A-(穆迪/标普/惠誉)。
9、适用法律:英国法。
二、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标签: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