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ITF单证专家班学员成果系列之:案例分析
HCA009:跨境结算报关单核验的技术分析
作者:华琪,收回流动性)”信号。为管理相关市场预期,CIITF单证专家班2021一期学员
单位:华夏银行济南分行
专家按语:
与单证处理,8月25日,跨境结算报关单核验,香区金融管理(下简称“金管”)“事先出手”宣布:将适量增加外汇基金票据的发行量。这是近4年来香港首次宣布增发该类票据。金管解释称,是一个技术活。我们要有敬畏感。很有价值。
林建煌
湾贸易金融研究院院长
国际商会原信用证专家
跨境结算报关单核验的技术分析
在货物贸易项下,此次增发是希望以此应对在银行体系流动资金充裕环境下市场对此类票据的持续性需求。但市场人士则普遍指出:除此之外,报关单是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防线”。自从外汇管理上线了货物贸易报关单核验模块,这亦是香港主动管理港币与美元息差的措施。通过提前抽走市场内过剩的流动性以或推高利息,无疑给银行货物贸易真实性审核增加了制胜砝码,以此减少或避免美国收水时息差太所可能导致的港元汇率急速下跌。作为一种应对美国“收水”的工具,更有利于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要求,金管曾在2015年时增发该票据1030亿元。上一轮增发该票据则是在2017年8月及9月,为进口付汇业务保驾护航。根据外汇管理最新下发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十六条和十七条,两次共800亿元;2020年该则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曾减发200亿元该票据,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对相应的进口报关电子信息办理核验手续。而在实际业务中,以确保市场有充足流动性支持企业融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均为港元债券,报关单核验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场景,是为确保市场内有优质的港元债券以供作为买卖、投资及流动资金管理的工具。香港于1990年推出相关计划,下面作者将针对几种场景做简要分析。
【案例背景】
案例一:A企业向银行申请付一笔预付货款,金额10万美元。
案例二:A企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一笔即期信用证,金额50万美元。开证行收到相符交单后准备在银行五个工作日内付款,但付款时进口货物还未到港。
案例三:A企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一笔45天远期信用证,付汇当天企业提供报关单,开证行进行报关单核验,发现系统提示“该报关单号不存在”。
案例四:A企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一笔45天远期信用证,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将该信用证项下货物放入保税库,根据产品加工进度安排后续报关。
案例五:A企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一笔远期90天信用证,进口商品为铁矿石。
【案例分析-案例1、2】
在实际业务中,预付货款、即期信用证以及D/P业务付汇时,往往货物未发货或还未到港,进口商没有报关单,例如案例一和案例二。
针对这种情况:
一方面,建议银行可以让企业提供暂未报关的说明,详细列明业务信息以及货物预计到港和报关单的时间;
另一方面,银行建立详细的业务台帐,登记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客户补交报关单并完成报关单补核验。
【案例分析-案例3】
当然,在实际业务中会发生可能由于报关信息传输延迟,银行在办理进口付汇时虽然已经拿到了进口商提供的报关单,但是系统中却没有报关信息;还有分业务会出现汇总征税的情况,因为延后缴税,且涉及的系统数据传输可能存在滞后,导致银行付款时没有报关信息,例如案例三。
针对这些情况:
首先,银行可以通过海关总署的通关状态查询模块,录入报关单号查询相关货物通关状态,打印留存查询结果,如果状态显示“已结关”,则是报关结束。
其次,可以让企业提供该笔报关单下的货物缴税凭证复印件,证明该报关单项下货物已通关完成。
最后,银行可以联系企业询问相关报关行是否是相应数据接口导入延迟,建立未核验报关单的台帐,定期查询核验状态。
【案例分析-案例4:特殊监管区域报关】
有些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会按照自己的生产或销售计划报关,因此分货物会先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进行报关。如果企业此时办理付款,其手里仅有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而没有报关单,并且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并非真正的境内收货公司而是仓储物流公司。
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可以要求企业提供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及仓储协议,并对暂未报关以及预计报关时间说明。银行做好记录,待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银行可以对企业提供的报关单进行补核验。
续特殊监管区域报关:备案清单与报关单
但是,在贸易实务中我们还会见到一种情况,受货物种类、保税仓库、入区出区流程以及报关行报关操作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将货物放入保税区时拿到的是以“报关单”命名的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这类入区“报关单”在监管方式栏位不是“一般贸易”,比如“物流中心进出境货物”。
当企业办理出区报关时,才会拿到真正完税的报关单,此时报关单启运国(地区)栏位是,监管方式栏位往往是“一般贸易”,货物存放地点一般会体现货物在保税区,分报关单会备注上入区“报关单”的号码。
这种名称为“报关单”实际上是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的入区“报关单”对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报关单核验时会带来一定的困扰,特别是当境内收货人为实际付汇方的时候,银行在系统的报关单核验模块里都可以查询到入区“报关单”和出区“报关单”相关信息。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如果企业在付汇时货物在保税区还未完成缴税报关手续,银行可以让企业提供入区“报关单”以及相关业务暂未报关和预计报关时间的说明并做好登记,待企业完成缴税报关手续,及时让其提供出区“报关单”并在系统里完成报关单补核验信息录入。
【案例分析-案例5:宗商品报关】
在货物贸易项下,宗商品的结算较复杂,相应的报关也比普通货物报关复杂。宗商品的报关一般分为临时报关和二次结关。例如案例五,以进口铁矿石为例,其结算一般分为两次或者三次,主要包括临时结算,价格调整结算和最终结算。
通常临时结算的时候企业会提供临时报关单,其临时价格主要是依据装运时的价格指数、运费指数和含水量等计算,并且多数临时付款的金额与临时报关单的金额一致。
当货物到港后,最终价格会根据最终价格指数、运费指数和含水量等计算,报关单价格也会相应调整,报关单号保持不变,这就是二次结关。
如果二次结关未完成而银行需要对价格调整分进行付汇时,通常会出现付款金额于报关单金额的情况,此时银行可以进行报关单超额核验,录入超额原因,待企业二次结关完成提供最终报关单后可以在报关核验的查询模块查询相关报关信息。
当然,有时宗商品付款时二次结关已经完成,此时付款金额如果于最终报关单金额时,银行可以与企业联系是否后续有退款,计算付款金额与退款金额差值是否与最终报关单货值一致,做到多沟通联系,将细节落实,理清整个交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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