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839,场内价格溢价率为-1.62%。本基金为上市可交易型混合型基金,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840;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8月9日起公开募集,金融界基金数据显示,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8月20日。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近1月本基金净值上涨2.85%,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3个月本基金净值上涨3.74%,以及《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近6月本基金净值上涨8.64%,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近1年本基金净值上涨24.43%,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8月13日,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为2.3090元。本基金以来分红1次,自2021年8月1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累计分红金额0.02亿元。目前该基金申购。基金经理为綦缚鹏,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全确认后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80亿元,自2016年08月05日管理该基金,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最后一个认购日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分确认,任职期内收益128.30%。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未确认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认购申请确认比例。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1年8月13日(含)起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于2021年8月13日(含)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含1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关于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天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天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金”)协商,天金自2021年8月13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974、C类005975,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本基金在天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13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天金办理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并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100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天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天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关于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1年8月1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2839、C类012840,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1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等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2、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